1、项目名称: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、直播类节目审批
2、项目类别:许可
3、项目依据:《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[2007]33号)
4、对象及范围:境内团体和机构制作考古发掘现场的专题类、直播类节目,该项目不包括境外团体和机构。
5、办理条件: (1)申请函(加盖公章);申请函内容应包括:申请机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;拍摄项目名称及目的;拍摄时间及地点;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。 (2)具体拍摄方案; (3)文物保护、人员及安全消防措施;紧急情况应急方案; (4)考古发掘单位意见; (5)以上文件为A4规格; (6)管理使用单位意见。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6、办理程序:受理→审查→告知
7、办理时限: 20个工作日
8、费用情况:本许可项目不收费
9、办理结果状态: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。
10、办理部门名称: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
11、办理地点、邮编: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100007
12、办公时间:上午:8:30—12:00下午:1:30—5:30
13、联系电话:64017650 64071606
14、网上表格下载: 安全协议书
15、网上办理情况:可以实现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网址:http://www.bjww.gov.cn
16、监督电话:64001627 |